高台民居是修建于高台之上的居民建筑, 多采用土木结构, 以青砖为墙基, 在屋梁与屋角下垒起砖柱, 搭起房屋框架, 墙体用土坯填充, 以确保洪水过后可以保全建筑主体, 便于人们灾后重建家园。高台民居由来已久, 最早可追溯到龙山文化时期, 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是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其形成受自然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当今学者对于高台民居建筑的研究成果颇丰, 在高台建筑的缘起方面, 李海群等对高台建筑的起源时间、成因、所需技术条件、发生发展的线索都作了详细的分析; [1]在高台民居建筑的形式方面, 姜志刚对黄河下游滩区的高台民居的建筑形式、“垫高台”的流程与注意事项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 [2]在高台建筑的文化寓意方面, 范艳辉等结合高台建筑典例, 阐释了中国古代高台建筑所蕴含的敬天法地、崇山慕岳、求仙望气等的文化底蕴与内涵。[3]总体来说, 这些研究主要从建筑、历史、民俗、艺术等角度对高台民居建筑进行宏观的论述, 而从地域视角专门研究高台民居成因的成果尚不多见。有鉴于此, 本文试对黄河三角洲地区高台民居建筑形成的原因做一探讨。
一、自然原因高台民居建筑的兴起, 是人们就利避害、适应社会发展的结果。为防御潮湿与虫蛇侵扰, 龙山文化中晚期, 土台式民居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已初具规模, 日照东海峪遗址中, 发掘的12座房基全部都是方形的土台式建筑。[4]地处鲁西北平原的黄河三角洲地区, 地形平坦、地势低洼, 清河、徒骇河、鬲津河、钩盘河等众多水系流经区域, 水患灾害十分频繁, 尤其是咸丰五年(1855), 黄河从铜瓦厢决口夺大清河入海后, 该区的水患灾害日趋严峻(见表 1), 躲避水灾是当地百姓修建高台民居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
显而易见, 黄河夺大清河入海后, 该区水患灾害的频率非常高。大清河原是一条深窄多弯的地下河流, 沿河并无堤防工程, 光绪《惠民县志》载:“惠境旧承黄河下游, 河流迁徙后, 古时堤防均无可考。自咸丰五年黄水窜入大清河, 不时漫溢, 民间始筑堤堰。”[5]黄河夺大清河后, 河水大至, 河身难以容纳, 以致水流满溢, 处处成灾, 惠民知县凌寿柏言:“黄水并入大清河, 河不能容, 水高于堤数尺, 堤遂圮, 而堤内之疆畎庐舍沦为鲛鱼窟者, 不啻数万户”[6]; 山东巡抚崇恩在奏折中亦说:“现今黄水下注, 来源益旺, 加以河身弯曲, 洪流激湍, 急怒更狂, 处处碰折, 即处处顶冲, 下游堤岸无不被其冲决, 以致沿河州县到处汪洋, 积水未消, 新流又至, 各该处被灾之甚, 实由于河身不能容受, 非海口淤塞不通也。”[7]1157
此外, 河水中携带的大量泥沙, 逐年沉积使河床不断抬高, 咸丰九年(1859)时, 大清河已是一条崖高水深的地上河, 至光绪九年(1883), 大清河“淤垫日高, 水势稍大便不能容, 是以泛决之患年甚一年”[7]1710; 游百川亦说:“河身淤垫日高, 遂致万难容纳, 一遇汛涨, 则冲决漫溢”[7]1379。据相关数据统计, 自1855年黄河改道至清末的50余年, 因黄河决溢, 黄河三角洲地区累计有594县(次)成灾, 平均每年有11个县受灾; 在这期间, 黄河侵淤徒骇河45次、马颊河7次、北五湖12次, 从而严重加重了沿河地区的水患灾害。流传于惠民、无棣一带的《打桩号子》中的词段“一根木桩力量单哟, 千根万根铁石坚哟, 抡起铁锤拾紧绳哟, 放下柳枕加石工哟, 哪怕黄河波浪涌哟, 人多力大能战胜哟”[8]279, 从侧面印证了修建高台民居的直接原因是躲避水患灾害。因此, 躲避日益频繁的水患灾害已是下游沿河百姓面临的首要之事, 大量的高台民居便应运而生。
二、社会原因 (一) 农耕传统孕育的安土重迁观念浓厚中国古代农业文明和小农经济所孕育的安土重迁的乡土观念是高台民居产生的社会原因。美国人类学家雷德弗尔德说:“赋予土地一种情感和神秘价值是全世界农民特有的态度。”[9]《尚书·洪范》载:“土者, 万物之所资生也, 是为人用”, 土地是万物生长的根本, 人类赖以存在的基础, 对于以耕种为生的农民来说更是如此, 中国人自古便把土地视为安身立命之本, 形成了“民之为农者, 莫不重迁”[10]15的传统。而黄河下游南北大堤之间的滩地一直有耕地与村庄的分布, 居民世代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 精耕细作的农耕传统所产生的惜土、养土、敬土的乡土情怀浓厚。
位于黄河尾闾地带的黄河三角洲地区自古便是农业重地, 物产丰饶, 在隋唐时期棣州(治所今山东惠民)的粟、麦、绢便作为土产进献朝廷, 后代又陆续增加绵、麻布、絁、盐、棉花、地锦等土贡, 近代虽遭水患之苦, 但安土重迁乡土观念很强的百姓, 不会背井离乡、另谋生路。正如李国恩所言:“对于以耕种为生的农民来讲, 他们不愿意轻易改变自己的生活和居住地, 因为那里不仅有他们的亲戚、邻里和朋友, 还有他们熟悉的山山水水, 更重要的是有他们生存的依托——土地。”[10]15《利津县续志》亦载:“僻在海滨, 土地碱薄。生理鲜少, 惟土物是爱, 故其俗浑浑朴朴, 不见异物而迁”[11]112, 安土重迁观念使得当地人们既想长久安居乡土, 又不得不想利用地域特点兴建利于安居的民居, 地势低洼, 多土少石, 水患频仍, 高台民居应运而生。
(二) 聚族而居的族居优势增强抗灾能力聚族而居、结社成邑的聚居现象, 自魏晋南北朝以后一直是中国农村最主要、最普遍的一种居住模式。这种紧密联系的居住模式, 实际是一种由地缘与血缘关系高度弥合的亲属关系, 往往以地缘为物质依托, 以血缘亲情为精神内核, 具有“巨大的聚合力与感召力, 能够充分调动全组成员的力量, 使之团结起来共同抵御来自自然的和外族的侵害, 拓展生存资源, 以维系个人、个体家庭及不断壮大的宗族群体的生存需要”[12]。正如《续修惠民县志》所言:“共居一乡, 不必尽属同姓, 积若干时代, 生于斯, 长于斯, 聚族而共处于斯, 有无相通, 守望相助”[13], 每当灾难来临, 这种聚族而居的优势便会凸显。
黄河三角洲地区系鲁西北平原, 地势南高北洼, 一旦发生洪水, 低平地带会迅速积水。在咸丰五年(1855), 黄河夺大清河入海后, 水患灾害愈加频发。如位于黄河北岸谭马埽险要地段的魏集镇, 因旧堤残缺不全, 时有受黄灾威胁的隐患, 为防止河段堤溃, 淹没村庄和庄稼, 魏集镇的商业巨贾魏景晫组织数千族人与民工, 历时5个月, 修河堤280余丈, 有效阻止了该镇溃堤的发生。此外, 由于躲避水患修筑高台费时费力, 聚族而居的人们便发挥集体力量, 一起修筑高台房基, 然后在上面分别建设自己的房屋, 这又为世代守住这一方土地, 聚族而居提供了条件。
三、经济原因 (一) 航运功能仍可维持大清河自古便是沟通山东西部与东部渤海沿岸地区最重要的物资运输航道。由于山东盐场大多集中在渤海湾一带, 外运航道主要通过大小清河, 再转运京杭运河。如利津一带盐场生产的盐, 主要由大清河溯流而上, 经蒲台、惠民、青城、泺口、齐河、长清、平阴、阳谷再由运河水运至济宁的安居和鱼台的南阳镇、沛县的夏镇等地, 是山东盐运的主要河道, 故大小清河有“盐河”之称。史称:“舟楫浮于二河, 商盐通于齐鲁, 诸道水利鲜与为俪”[14]; 乾隆年间蒲台知县严文典在《大清河赋》中赞曰“粤自禁海运, 利盐艘, 鼓舟楫, 骋骅骝, 南商西贾, 云聚星稠”[15]; 《利津县续志》载:“商业惟一交通, 厥为河道, 在昔济水由利津入海, 名曰大清河, 河门通畅, 南北商船由渤海驶入河口, 在铁门关卸侢, 由河内帆船转运而上, 彼时物品云集、商人辐辏, 此为商业最繁盛时期”[11]163。显而易见, 大清河便利的交通条件, 极大促进了沿河区域经济的繁荣。
黄河夺大清河入海后, 其航运虽有影响, 但仍可通航运输。正如《中国实业志》所言:“此河以水利论, 实无利可言, 以交通论, 则稍有裨益。黄河在鲁省境内全线可以通航, 通航之船只, 以帆船最多, 此外舢板划船等亦有, 帆船顺流每日大概可行百余公里, 逆流每日约行三十公里, 沿河运输之货物, 以各县出产不同而异, 大概以花生米、麦子、面粉、黄豆、黑豆、小米、棉花、布匹、食盐、煤炭、煤油、洋油、纸张、鸡蛋、石料、木料、苇箔等项为多。”[16]九四(子)《续修惠民县志》载:“邑境河虽不少, 而利运者无多, 只有大清河(即黄河)。朝由济南之泺口登风船, 顺水顺流, 不到日夕即抵清河镇, 下郡兖曹之商船, 顺风顺流, 速度踰人马力数倍, 若顺流逆风等, 日行尚能百余里……邑境之码头渡口、林立栉比。商务亦较内部为活跃, 故沿河一带较为方便。沿河九、十、七、八等区, 多贸易平津、满蒙各地, 素号富庶”[13], 又云“黄河虽为害河, 但也有利民之处。上河粮食, 放至铁门关, 与沿河各岸口, 凶荒之岁, 载以救济灾民。若到利津易海货以去, 变获数倍之利。故沿河虽易淹没之患, 而富庶尤胜于内地”[13]; 又因“水脚低廉, 故货运仍多依赖之”[16]九四(子), 所以便利的水路运输在沿河地区百姓生活中, 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习惯于水路交通的沿河百姓,尤其是经营贸易的沿河商贩,便利的水路交通在其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他们即使面临水患灾害的威胁亦不会轻易迁居他乡,而是因地制宜地修筑合适的建筑,故而高台民居在黄河沿岸尤其是黄河滩区开始大量出现。
(二) 新淤土地可获新利黄河夺大清河入海后, 沿河地区虽有遭受水患灾害的危险, 但对农田来说也并非一无是处, “虽有黄河决口之患, 而瘠土变沃壤”; 《沾化县志》载:“本县六七两区, 均为退海滩荒, 不堪耕种, 黄河改归利津入海, 由是河流迁徙漫溢之处, 遂均淤为良田”[17]; 《利津县续志》载:“东半区旧系荒田, 近来河流淤漫, 渐成膏腴”[11]53, “民国十五年, 黄河决口滨蒲利沾棣五县被淹, 及宫口堵筑后, 河流满溢之处均淤为良田”[11]75; 博兴县也有类似记载:“光绪二十四年(1898)黄河决口, 泛滥至小清河, 低处挂淤, 淤层自一二尺至三四尺不等, 称曰淤土地, 较高之处未挂淤者称曰古土地, 经此变化, 斥卤不毛之地, 渐能滋长古物, 于是全境生荒逐渐垦熟”[18]; 《山东民居》一书中有“其水退后, 河泥大量淤积下来, 淤土十分肥沃, 泛滥一次三年不上肥, 麦苗照样郁郁葱葱”[19]109的描述, 甚至有“老辈人在淤土裂缝中或犁出的沟里撒下麦种, 不必管理, 入冬时携老扶幼外出讨生路, 第二年夏天照样有个收成”[19]109的记述。
除此之外, 黄河泛滥造成的沙化土地, 对种植传统农作物虽有一定影响, 但与棉花、花生等农作物的生长习性十分吻合。《蒲台县志》载:“土性白沙者宜木棉, 种植工本较五谷费重, 其获利亦丰”[20]333; 《博兴县志》载:“城以北土兼沙壤, 故宜棉, 商贾之家藉是致小康”[20]333, 棉花的种植, 又促进了当地棉纺织业的发展; 《新修齐东县志》载:“齐邑土田硗瘠, 计其所入仅足以糊口, 而赋役、婚丧之费漠无所藉, 惟恃纺花织布, 而男女昼夜之所作, 自农功而外只此一事, 是以远方大贾往往携重资购布于此, 而士民赖以活”[20]350; 《滨州志》中亦有“地产木棉, 种者十八九, 妇女皆勤于纺织, 男则抱而贸于市, 乡闾比户柕轴之声相闻”[21]的记载。花生对土地的要求与棉花相似, 《续修惠民县志》载:“落花生, 俗名长生果, 宜种沙地, 邑境凡经黄河决口, 当正溜一滞均成沙田。近数十年, 自和平一带兴种花生, 为出产大宗, 民生赖之, 渐裕。”[13]可见, 棉花与花生的普遍种植, 促进了该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利于当地居民生存繁衍。
黄河改道后携带的大量泥沙, 淤积在河口地带, 出现了大面积的无主荒地, 这吸引了附近百姓前来垦荒, 对于开发新淤土地起了重要作用。利津县本“退海滩荒, 不可堪种, 自黄河改道, 由利津入海, 连年淤垫, 多可种植, 每亩收费甚微, 意在提倡垦务, 任人拓地开荒, 故各县人民争先垦殖”[11]98。至光绪三十一年(1904), 外来垦户渐多, 垦务日渐发展, 遂于利津县盐窝镇设立垦务分局, 同时又在无棣设立分局; 光绪三十二年(1905), 因沾化新淤之地二万余倾亟需丈放, 遂于沾化县利国镇设立分局, 委派专员管理沾化垦务, 后垦务管理机构虽几经变化, 但垦荒的优惠政策却一直保留, 吸引了大批的垦荒者, 从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赶黄河”习俗。在新淤的土地上, 垦荒者跟着黄河走, 垦荒造田, 建立家园, 繁衍生息, 一代一代的“赶黄河”, 使荒洼野滩变为了良田。河口地区流行的民谣“三根木棒一架梁, 芦苇顶作泥巴墙。垦荒打鱼养儿女, 顺河找地任我闯”[8]10就是对垦荒生活的真实描述, 可见黄河改道后淤积的新生土地对附近百姓吸引力之大。无论是黄河决溢造就的沙质土壤,还是黄河改道淤积的新生土地,当地百姓都对其进行了充分的开发,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经济的繁荣又为沿河百姓抵御灾害提供了保障,他们便不会远离故土,而是选择坚守世代生活的家园,高台民居便应时而生。
民居建筑通常讲究就地取材、依地势而建, 异彩纷呈的民居建筑之所以呈现出不同的状貌和风格, 是因为各地地理环境、经济状态、大众的心理状态以及风俗习惯不尽相同。黄河三角洲地区的高台民居建筑, 是水患频发的自然灾害、安土重迁、聚族而居的乡土观念以及黄河改道造就的新淤土地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高台民居是黄河三角洲人民群体智慧的结晶, 是自古以来人们趋利避害、因地制宜的产物, 有一定的地域特色和应用价值。研究传统高台民居的修筑缘由, 对于厘清当地历史文化的发展脉络、民俗风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对于研究其他地区高台民居的成因或有借鉴作用。高台民居与环境相融合、与自然相和谐的设计原则, 因材而施创造性的营造手法, 对于探索高台民居保护的可实施性方案以及新住宅的创新, 弘扬中华优秀民居文化具有现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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