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国史院(又称翰林兼国史院)是忽必烈即位后设立的文化机构。从制度沿革角度看, 元代翰林国史院是在唐宋辽金四朝的翰林学士院(本名学士院)和史馆(后为国史院)基础上发展来的。翰林学士院和史馆都出现于唐代, 二者本各自发展, 翰林学士院掌管制诰, 清切贵重; 史馆负责修史, 相对清闲。而自金代中期开始, 翰林学士院逐步偏离政治中心, 与史馆出现合流趋势。元代则直接将二者合而为一, 成立翰林国史院, 主要职责为“纂修国史、典制诰、备顾问”[1]3732, 该机构的重要性和独特性恰如元人危素《翰林国史院经历司题名记》所说的那样:“素窃稽前代代言之官、纂修之职, 皆号为清华之地, 国朝合而为一, 势严而事重。”[2]
对翰林学士院和史馆在唐宋辽金四朝的沿革情况进行考察, 探明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制度渊源, 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元代翰林国史院在职能和地位方面的特点, 也有助于辨析该机构与相关机构的名实关系。
一、唐宋辽金翰林学士院之沿革唐宋辽金四朝的翰林学士院是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制度来源之一。翰林学士院设立于唐代, 在宋代得到完善和发展。辽金两代对该机构有所革新:辽代以翰林院之名指称翰林学士院之实; 到了金代, 修史则成为翰林学士院的主要职能, 国史院(史馆)和翰林学士院出现合流趋势。
(一) 唐宋两代的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院, 又称翰苑、銮坡、玉堂[3]74-75, 是唐玄宗为专掌制诰的学士而设的机构, 最初称学士院。因源于唐初设立的翰林院, 故学士院到宋代被冠以“翰林”二字, 称翰林学士院。
叶梦得《石林燕语》云:“唐翰林院, 本内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 以词臣侍书诏其间, 乃艺能之一尔。”[4]96唐初设立的翰林院是各类有某种技能和专长的侍从聚集之所, 包括以词章为特长的文学侍从。《新唐书·百官志》云:
翰林院者, 待诏之所也。……玄宗初, 置“翰林待诏”, 以张说、陆坚、张九龄等为之, 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 既而又以中书务剧, 文书多壅滞, 乃选文学之士, 号“翰林供奉”, 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 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 别置学士院, 专掌内命。[5]1183
唐玄宗开元年间, 翰林院先后增加了翰林待诏和翰林供奉两类文学侍从, 前者由大臣兼任, 后者则是专门的文学之士。翰林供奉于开元二十六年(738)改称学士, 朝廷随即设立学士院, 令学士居其中, 专掌内命即制诰。由此可见, 唐代先有学士而后有学士院, 学士院为学士而设。
李肇《翰林志》云:“又有韩紘、阎伯玙、孟匡朝、陈兼、李白、蒋镇在旧翰林院, 虽有其名, 不职其事。至德宗已后, 翰林始兼学士之名。”[6]从中可以看出, 学士院设立后, 唐代翰林院仍然有翰林供奉一职, 但已经不掌管内命,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学士来源于翰林院的翰林供奉, 因此唐德宗以后又被称为翰林学士。但学士院却迟迟没有随之称翰林学士院。叶梦得《石林燕语》云:“自张垍为学士, 始别建学士院于翰林院之南, 则与翰林院分而为二, 然犹冒翰林之名。盖唐有弘文馆学士, 丽正殿学士, 故此特以翰林别之。其后遂以名官, 讫不可改。然院名至今但云学士而不冠以翰林, 则亦自唐以来沿袭之旧也。”[4]96这里说得很明白, 唐代称学士为翰林学士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跟弘文馆学士等加以区别, 而学士院直到宋代才有翰林学士院的别称, 整个宋代其正名仍为学士院。陈元锋教授《北宋馆阁翰苑与诗坛研究》一书第五章第一节《学士院正名:学士院与翰林学士院》[3]70-74对此有深入考辨。
宋代因袭唐制设立了翰林院和翰林学士院。翰林学士院的职责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7]3811, 与“旧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 今掌行管辖翰林医官局、天文局事务”[8]的翰林院截然不同。因崇尚文治, 宋代更为重视翰林学士院, 宋太宗亲自写了“玉堂之署”匾额, 翰林官员不仅备受恩宠, 而且能够更多地参与政治, 负责人翰林学士更是被称为“内相”, 由翰苑荣升宰辅的情况相当普遍。
因此, 尽管翰林学士院从制度渊源上可以视为由翰林院分出, 但是自唐玄宗时代起, 二者即毫不相干, 各自发展。
(二) 辽代以翰林院之名指代翰林学士院之实辽太宗时期, “兼制中国, 官分南北, 以国制治契丹, 以汉制待汉人”[9]685, 实行南北分治, 设北面官和南面官。北面官系统设有大林牙院, “掌文翰之事”[9]695, 林牙即文士, 大林牙院官员有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左林牙、右林牙等[9]696; 南面官系统则设有翰林院, “掌天子文翰之事”[9]781, 其主要官员不仅有翰林学士承旨与翰林学士, 还有更高级别的翰林都林牙与南面林牙。翰林院中另有翰林祭酒一职, 当掌管学校。相当于前代翰林院部分职能的机构在辽代有翰林画院, 有职员名翰林画待诏, 另有翰林医官以医术作为待诏。[9]781
需要注意的有两点:第一, 从职能和人员设置看, 辽代的大林牙院和翰林院相当于唐宋两代的翰林学士院, 只是根据实际情况分两种, 这与元代至元十二年翰林国史院和蒙古翰林院分立的情况很相似。第二, 因为翰林学士院和翰林院的关系密切, 名字又很像, 宋金两代多有误以翰林院指称翰林学士院者[3]72-73; 而辽代则从制度层面确定了翰林院作为掌管制诰的机构名称, 以前代翰林院之名指代翰林学士院之实。这一点为元代所继承, 中统二年五月为翰林官员设立的机构恰恰名为翰林院而非翰林学士院。
(三) 修史成为金代翰林学士院的主要职能金代的翰林学士院地位虽不如宋代重要, 却比辽代高, 职能和人员设置也较为完善, 基本承袭宋代。《金史·百官志》云:“天德三年, 命翰林学士院自侍读学士至应奉文字, 通设汉人十员, 女直、契丹各七员。”[10]1246似乎任翰林职务的汉人不如女真和契丹多, 但是由于翰林学士院任职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较高, 因此在金代实际的任命中, 从翰林学士承旨到翰林应奉翰林文字, 都是汉人占优势。[11]金代翰林学士院最大特点是翰林官员多兼职修史, 这一变化在后文国史院沿革中有具体论述。
二、唐宋辽金国史院(史馆)之沿革中国自古就有修史传统, 从北魏设立修史局开始, 才正式出现专门的修史机构, 刘知幾《史通》云:“普泰以来, 参史稍替, 别置修史局, 其职有六人。”[12]其中说的就是这一转变, 普泰(531—532)是北魏节闵帝的年号。但直到唐代, 朝廷设馆修史才真正形成规模和制度。金毓黻先生说:“自隋唐以来, 设馆修史, 历代相沿, 亦为一成不易, 所谓正史, 咸出官修, 绝少私家之作, 凡与修史之役者, 皆得被以史官之名。然吾谓后世之职典记注者, 实近于古之史官, 而后世之所谓史官, 乃上同于孔子、左丘明之删定国史, 成一家言, 非古史官之所得与。此又古今异宜, 不可不知之一事也。”[13]这个说法很有见地, 唐代以来形成的设馆修史制度是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又一制度渊源。
(一) 史馆地位上升和宰相监修李元纮说:“太宗别置史馆, 在于禁中, 所以重其职而秘其事也。”[14]3074-3075唐太宗贞观三年(629), 史馆定名, 迁至禁中隶属门下省, 史馆地位上升, 《旧唐书·职官志》云:“贞观三年闰十二月, 始移史馆于禁中, 在门下省北, 宰相监修国史。”[14]1852史馆地位上升的另一个表现是令宰相监修国史, 后世沿用成为制度, 《旧唐书·职官志》云:“贞观已后, 多以宰相监修国史, 遂成故事也。”[14]1853
贞观以后, 史馆地位进一步上升, 《新唐书·职官志》云:“开元二十年, 李林甫以宰相监修国史, 建议以为中书切密之地, 史官记事隶门下省, 疏远。于是谏议大夫、史馆修撰尹愔奏徙于中书省。”[5]1214由门下省改隶中书省, 史馆更加重要。
除了宰相监修之外, 唐代史官主要有史馆修撰和直馆两种, 《旧唐书·职官志》云:“贞观年修《五代史》, 移史馆于禁中。史官无常员, 如有修撰大事, 则用他官兼之, 事毕日停。”[14]1852-1853《新唐书·职官志》云:“天宝后, 他官兼史职者曰史馆修撰, 初入为直馆。元和六年, 宰相裴垍建议: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修撰, 以高官一人判馆事, 未登朝官, 皆为直馆。”[5]1214史官由他职兼任的传统为后代继承。
(二) 国史院设立, 并逐步取代了史馆宋代承袭了唐代的史馆制度又进一步发展, 史馆与弘文馆、集贤院、秘阁等组成馆阁体系, 划归秘书省统一管理。史馆下设日历所、会要所、国史院和实录院等与修史有关的机构, 其中以国史院和实录院最为重要, 二者皆定制于南宋, 《宋史·职官志》云:
初, 绍兴三年, 诏置国史院, 重修哲宗、神宗实录, 以从官充修撰, 续以左仆射吕颐浩提举国史, 右仆射朱胜非监修国史。四年, 置直史馆及检讨、校勘各一员。五年, 置修撰官二员, 校勘官无定员。是时, 国史、实录皆寓史馆, 未有置此废彼之分。九年, 修《徽宗实录》, 诏以实录院为名, 仍以宰臣提举, 以从官充修撰、同修撰, 余官充检讨, 无定员。明年, 以未修正史, 诏罢史馆官吏并归实录院。二十八年, 实录书成, 诏修《三朝正史》, 复置国史院, 以宰臣监修, 侍从官兼同修, 余官充编修。明年, 诏国史院以宰臣提举置修国史、同修国史共二员。编修官二员, 又置都大提举诸司官、承受官、诸司官各一员。以内侍省官充。[7]3878
可见, 国史院和实录院起初都是因有修国史和实录的需要而临时设立, 修完即罢, 如绍兴九年(1139)所定制度:“诏著作局惟修日历, 遇修国史则开国史院, 遇修实录则开实录院, 以正名实。”[7]3876而到宁宗嘉泰二年(1202)二者才并置, 《宋史·职官志》云:“嘉泰元年, 开实录院修纂《光宗实录》。二年, 复开国史院, 自是国史与实录院并置矣。”[7]3879
宋代国史院由宰臣提举和监修, 设有修国史、同修国史、史馆修撰、同修撰、直史馆、编修官、检讨官、校勘、检阅、校正、编校官等官员, 亦多由他官兼任。
而辽代和金代的国史院是独立而且常设的, 都由宰相监修国史, 辽代设有史馆学士、史馆修撰等官员[9]781-782, 而金代则设有修国史、同修国史、编修官、检阅官等[10]1246。辽金两代没有史馆的名目, 国史院就相当于前代的史馆, 从此国史院不仅从史馆中独立出来, 而且取代了史馆。
(三) 金代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出现合流趋势金代史官亦多由他官兼任, 《金史·百官志》云:“先尝以谏官兼其职, 明昌元年诏谏官不得兼, 恐于其奏章私溢己美故也。”[10]1245谏官不适合兼职修史, 而离政治中心逐渐疏远的翰林学士院文人群体恰恰可以兼此职以发挥其所长, 因此从金代中期开始, 兼职修史者多为翰林官员, 并于金代后期形成习惯[15], 如元好问所说:“旧例:史院有监修, 宰相为之。同修, 翰长至直学士兼之。”[16]从翰长即翰林学士承旨到翰林直学士, 都兼修史职能, 翰林学士院与国史院出现合流趋势。
三、元代合翰林学士院与国史院为一忽必烈即位当年即中统元年(1260)七月任命前金状元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 作为次年五月设立的翰林院的负责人, 王鹗曾任金国翰林应奉文字, 熟悉翰林制度, 在元代翰林国史院建立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既然金代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出现合流趋势, 那么元初时翰林院设立时, 王鹗就很自然会想到将修史职能纳入其中。于是, 元代合前代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为一, 设立翰林国史院。因为与唐宋辽金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史馆)有这样的制度渊源, 所以元代翰林国史院在简称和雅称方面也对这两个机构有一定沿革。
(一) 翰林国史院:合前代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史馆)为一 1. 建翰林院:以翰林院之名指称翰林学士院之实中统二年(1261)五月, 忽必烈下诏在开平设立翰林院。王恽《玉堂嘉话》自序云:
中统建元之明年辛酉夏五月, 诏立翰林院于上都, 故状元文康王公授翰林学士承旨。已而, 公谓不肖恽曰:“翰苑载言之职, 莫国史为重。”遂复以建立本院为言, 允焉, 仍命公兼领其事。时不肖侍笔中书, 两院故事, 凡百草创, 经营署置, 略皆与知。其年秋七月, 授翰林修撰、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17]
《玉堂嘉话》是王恽根据自己两度入翰林国史院的经历写成的回忆性笔记, 可信度很高。从这段记载可知, 朝廷中统二年五月下诏设立的机构名叫翰林院, 该机构负责人是翰林学士承旨王鹗, 而王鹗称呼该机构为“翰苑”, 又言明其职责为“载言”即掌管制诰, 这几个方面的特点都与前代翰林学士院相同。因此, 元代翰林院相当于前代翰林学士院。
根据前文所述, 辽代在南面官系统设置“掌天子文翰之事”的翰林院, 元代恰恰是借鉴了这种以翰林院之名指称翰林学士院之实的做法。
2. 翰林院增加修史职能, 扩充为翰林国史院翰林学士承旨王鹗本是金正大甲辰(1224)词赋科状元, 在金朝做过应奉翰林文字, 他自然熟悉金代翰林学士院的制度。而从前面的制度考察可知, 自金代中期开始, 翰林学士兼职修史成为惯例。既然如此, 那么王鹗就很自然地认为“翰苑载言之职, 莫国史为重”, 建议翰林院增加修史职能。
朝廷采纳了王鹗的意见, 《元史·世祖本纪》云:
(中统二年)秋七月……癸亥, 初立翰林国史院。王鹗请修辽、金二史, 又言:“唐太宗置弘文馆, 宋太宗设内外学士院。今宜除拜学士院官, 作养人才。乞以右丞相史天泽监修国史, 左丞相耶律铸、平章政事王文统监修《辽》、《金史》, 仍采访遗事。”并从之。[1]71-72
可见, 翰林院设立两个月之后, 就增加了修史职能, 更名为翰林国史院, 具体时间为中统二年七月癸亥(初三)。此时只是初立翰林国史院, 经过一系列准备, 该机构到至元元年九月才正式设立,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部分说:“九月壬申朔, 立翰林国史院。”[1]100《元史·百官志·翰林兼国史院》说得更清楚:“中统初, 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 未立官署。至元元年始置, 秩正三品。”[1]2189可见, 翰林国史院设立的标志是立官署, 定品秩。
(二) 翰林国史院的名称问题因为翰林国史院来源于唐宋辽金的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史馆), 所以该机构围绕着掌管制诰和修史有多种不同的名称。
1. 翰林兼国史院与翰林国史院都是正名从前面引文可以看到, 《元史·世祖本纪》在记录翰林国史院的制度和沿革时用的是“翰林国史院”, 而《元史·百官志》则用“翰林兼国史院”, 二者是地位相同的正名。由于翰林国史院是由翰林院增加修史职能后扩充而来, 因此其职能以掌管制诰为主、修史为辅, “翰林兼国史院”的这个“兼”字把两大职能的先后和主次都说明白了。
2. 翰林院和国史院都是翰林国史院的简称由于翰林国史院是翰林院增加修史职能扩充而来, 因此翰林院和国史院两个名称都可以作为其简称。前者如翰林国史院至元二年(1265)迁往大都一事, 《元朝名臣事略》称为“诏立翰林院于燕京”[18]; 后者如至元八年(1271)在翰林国史院设立蒙古新字学士, 《元史·百官志·蒙古翰林院》称为“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1]2190。
需要说明的有两点:第一, 由于修史职能不如掌管制诰重要, 因此作为翰林国史院的简称, 国史院不如翰林院常用。第二, 至元十二年(1275)以后, 蒙古翰林院分立, 该机构也叫翰林院, 《元史·百官志·蒙古翰林院》云:“蒙古翰林院, 秩从二品, 掌译写一切文字, 及颁降玺书, 并用蒙古新字, 仍各以其国字副之。至元八年, 始立新字学士于国史院。十二年, 别立翰林院, 置承旨一员、直学士一员、待制二员、修撰一员、应奉四员、写圣旨必阇赤十有一人、令史一人、知印一人。”[1]2190于是, 至元十二年以后, 翰林院既可以作为翰林国史院的简称, 又可以作为蒙古翰林院的简称, 因此, 在具体的材料中要做具体的分析, 以免混淆。
3. 翰苑、銮坡、玉堂都是翰林国史院的雅称由于元代翰林国史院前身是翰林院, 这个翰林院又相当于前代的翰林学士院, 因此翰林学士院的诸多别称和雅称, 如翰苑、銮坡、玉堂等, 也就成为了翰林国史院的别称和雅称。如翰林学士王恽作于至元二十八年的记录翰林国史院生活的笔记叫作《玉堂嘉话》, 翰林学士李冶至元二年写给同僚的告别信叫作《与翰苑诸公书》。
四、结语唐宋辽金四朝的翰林学士院和国史院(史馆)是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制度渊源。元代于中统二年五月设立相当于前代翰林学士院的翰林院, 借鉴了辽代以翰林院之名指称翰林学士院之实的做法。之后又借鉴金代翰林官员兼职修史的惯例, 于当年七月增加修史职能, 将翰林院扩充为翰林国史院。由于该机构以掌管制诰为主、修史为辅, 所以它又名翰林兼国史院, 这个“兼”字将掌管制诰和修史两大职能的主次和先后都说明白了。
通过对元代翰林国史院制度渊源的考察, 我们对该机构的诸多简称、别称和雅称也会理解得更清楚。因为元代翰林国史院是在相当于前代翰林学士院的翰林院基础上增加修史职能扩充而来, 因此该机构可以简称为翰林院或者国史院, 翰林学士院的翰苑、銮坡、玉堂等别称和雅称也相应地成为元代翰林国史院的别称和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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