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语言认知研究关注的是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描述和解释人类认知能力对语言结构和表达的影响。近10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语言认知研究呈现出跨学科、新范式和多维度的特点。为及时反映语言认知研究的这些新变化, 本刊特组织该领域的部分学者根据他们近几年的研究成果撰写了相关文章。这些文章分别从句法、语义及语用加工等方面,探讨了认知能力与语言结构和语言表达的复杂关系, 反映了语言认知研究的前沿领域。本刊将这些文章分2018年第6期和2019年第1期两期以专栏形式刊出,以促进该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进一步研究。
认知语言学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是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相结合而产生的一门新的语言学科。它的诞生为语言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认知语言学从体验认知的角度对一些传统的语言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颇具颠覆性的观点。语言问题的探索离不开哲学, 任何语言观究其根源都与特定的哲学观相联系。相比于传统语言学, 认知语言学对语言及其运用所做出的阐释更具说服力, 这主要归功于其在哲学观上的突破。为理清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 本文拟对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及其语言观、认知语言学语言观与西方主流语言学学派语言观的根本性差异以及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中存在的不足,做一尝试性探讨。
一、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纵观西方哲学研究, 自始至终贯穿着感性与理性、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的争论, 这些对立的观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语言研究中, 并形成了两种对立的语言研究方法:一种是通过可观察到的语言用法, 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 另一种是把语言看作人的天赋能力的一部分, 看作人类理性的表现, 从人类心智内部研究语言。”[1]“传统语文学、对比语言学、描写语言学主要基于经验主义哲学观, 而普遍语法、思辨语法、转换生成语法则主要基于唯理主义。”[2]82
认知语言学基于身体经验, 研究人类的心智和认知结构以及反映心智和认知结构的语言结构, 其哲学基础自然离不开人与世界互动的经验。1999年, 美国语言哲学家雷可夫(Lakoff)和约翰逊(Johnson)合作出版了《体验哲学——基于身体的心智及对西方思想的挑战》。该书在批判西方流行多年的客观主义、形式主义、二元论、天赋论等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传统哲学观的基础上, 提出一种新的哲学理论——体验哲学(Embodied Philosophy), 并明确声明体验哲学是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体验哲学包括三条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 思维的无意识性, 抽象概念的隐喻性。
1. 心智的体验性心智的体验性原则认为心智从本质上讲是体验性的(The mind is inherently embodied), 与心智相关的范畴、概念、推理等并不是对客观现实的镜像反映, 而是在我们身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概念是通过身体、大脑和对世界的体验而形成的, 并只有通过它们才能被理解。概念通过体验(embodiment), 特别是通过感知和肌肉运动能力获得意义。”[3]497这就产生了认知语言学的一个普遍共识:语言和现实之间不是直接联系的, 二者之间存在认知和概念这一中间层, 语言所反映的现实并不是客观现实本身, 而是人的认知所反映的现实, 因而语言现实和客观现实本身不是完全对应的。
2. 思维的无意识性思维的无意识性是指思维活动大多是无意识的(Thought is mostly unconscious)。依照这一原则, 人类大脑中大多数思维活动是在无意识状态下进行的, 有意识的思维活动只是偶尔的现象。传统英美分析哲学认为所有思维活动都是有意识的, 体验哲学认为这种说法是与思维现实完全不符的臆想。
3. 抽象概念的隐喻性体验哲学的这一条原则认为抽象概念基本上是隐喻性的(Abstract concepts are largely metaphorical)。传统隐喻观认为:隐喻体现的是词汇特征而不是概念特征; 隐喻是一种修辞格, 是对语言字面用法的偏离, 是语言反常规的运用; 隐喻不是日常语言的一部分, 使用隐喻是为了达到某种艺术或修辞效果。传统的分析哲学和形式主义哲学继承了这种传统的隐喻观, 认为概念都是非隐喻性的。认知隐喻观认为:隐喻本质上是概念性的, 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 更是一种认知现象, 是人类通过具体概念表达和理解抽象概念时所使用的一种基本认知方式和认知工具。“隐喻反映了人们通过从源域到目标域映射的思维方式,如何用更加具体、熟悉的知识理解模糊抽象的概念(如时间、因果、空间取向、思想情感等)。”[4]
思维就其本质而言是隐喻性的。如果不借助于隐喻, 人们就无法表达和理解抽象概念,无法进行抽象思维。“没有隐喻, 哲学家就不可能进行深奥的推理; 或者说, 没有隐喻就没有哲学。”[3]543
二、基于体验哲学的认知语言观认知语言学以身体经验为出发点, 参照人的认知过程, 对众多语言现象尤其是隐喻进行深刻的反思和再认识, 针对语言与客观世界、语言的任意性和理据性、范畴与概念、语言的多义现象等传统的语言问题提出了新见解。
1. 语言与客观世界传统的语言观认为, 语言的结构和意义是对客观世界的镜像反映, 语言符号与现实世界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认知语言学承认客观世界的现实性, 承认语言的形成离不开客观现实, 但更强调人的认知在语言形成过程中的作用, 认为语言不能直接反映客观现实, 语言所反映的现实是经由人的认知加工过的现实。由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局限性, 认知世界和客观世界不会完全对应, 因此,反映认知世界的语言与客观世界也不完全对应。
2. 语言的任意性与理据性关于语言中形式与意义之间关系的界定, 索绪尔提出的“任意性”学说在语言学界一直占据统治地位。所谓任意性是指语言符号的形式和意义之间没有内在的、可论证的联系。索绪尔之后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言学在对待语言符号任意性这一问题上都犯了绝对化的错误, 两者都认为不论在词汇层面还是在句法层面语言形式和意义的结合都是任意的、无理可据的。
认知语言学虽然承认单语素词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基本上是任意的, 但却认为比单语素词大的语言单位特别是句法单位,其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并不是完全任意的, 而是受人的经验结构制约, 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理可据的。这里的理据性并不是来自于语言形式与外部世界直接的对应, 而是来自于人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方式, 即来自于语言形式与人的认知结构的直接对应。
3. 范畴与概念传统的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基于一组范畴成员共有的客观特性定义的, 一个实体要成为某范畴的成员, 就必须具备这个范畴的所有特性; 范畴内所有成员的地位都是相等的, 没有中心成员和边缘成员之分; 范畴之间界线分明, 彼此之间没有边界模糊的情况。依照这种观点, 范畴连同其特征和关系存在于客观现实之中, 范畴化过程是纯粹客观的, 没有作为认知主体的人参与其中。体验哲学持完全对立的观点:范畴和概念的形成离不开人的身体经验, 两者只有经过主客体之间的互动才能产生; 尽管有些范畴(如数学中的奇数和偶数范畴)符合传统的范畴模式, 但绝大多数范畴是围绕着原型(prototype)构建的, 范畴之间边界是模糊的, 范畴成员的地位是不相等的, 有中心和边缘成员之分。既然范畴是基于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知, 那么它直接对应的就是人的认知世界, 而不是外部世界。由此可推, 概念的形成也不是基于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 而是基于人的认知能力。为此, 表达认知范畴的概念其内涵不是静态的, 而是动态的, 会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知的深化而不断变化。
4. 语言的多义性语言中的绝大多数词都拥有多个意义。传统的语义研究没有认识到多义词各个义项之间的内在联系, 没有对语义扩展的机制做出合理的解释。认知语言学揭示了多义现象的本质, 认为词的多个意义中除了基本义之外, 其他意义是通过隐喻和转喻的方式由基本义扩展而来的。雷可夫指出, 一词多义起源于不同认知域之间以及同一认知域中不同元素之间的关系。词的基本义与扩展义之间有直接的认知性关系。词的各义项之间存在着理据性关系是因为词义的扩展从主观上来说主要是通过隐喻和转喻思维来实现的。词义扩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基于与中心义的相似性关系派生新义为词义的隐喻性扩展, 基于与中心义的邻近关系派生新义为词义的转喻性扩展。
三、认知语言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言学在语言观上的对立任何一个语言学理论的创立都是基于某一语言观, 而某一语言观则是基于某一哲学观。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语言观基于英美分析哲学(主要是唯物主义经验论和逻辑实证主义), 转换生成语言学的语言观基于笛卡儿哲学(主要是二元论、天赋论)和形式主义哲学, 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观基于经验现实主义即体验哲学。英美分析哲学、笛卡儿哲学和形式主义哲学都把主体和客体相分离, 这与体验哲学注重“体验”、注重“主、客体相结合”完全不同。哲学观上的对立自然反映在了语言观上。
1. 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转换生成语言学的语言观(1) 语言系统本身是自足和自主的, 可以作为一种算法系统(algorithmic system)来描述, 而且对语言的描述无需参照语言之外的知识。语言研究可以像逻辑学或数学那样采用形式化的方法。(2)语言的各个层面(如语音、句法和语义)彼此独立, 各自构成自治的体系, 各个层面的分析和描述可以不考虑其他层面。转换生成语言学就认为句法可作为一个自足的系统以纯形式化的方式进行研究, 研究过程中无需考虑语义, 其理由是:语言结构和规则不是基于语义特征, 而是基于形式特征, 语言使用者只需以形式特征为基础, 就可以对语言结构是否合乎规则做出判断。(3)如果把句法描述过程纳入语义层面, 对其分析也只能利用逻辑学中的形式语言和真值条件进行。其理由是:语义具有严格的组合性, 类推、隐喻、呈放射性状态的概念、语义引申等现象不应该包括在语言描述之列。(4)语言直接反映客观现实, 语言的意义与外在现实直接对应, 与人这一认知主体无关。语义研究的对象应是语言的客观意义, 研究的目标应是揭示语言意义如何与客观现实相对应。与语言客观意义无关的因素如主观认知、思维、推理等应排除在语义研究之外。
2. 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观(1) 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 故语言不是一个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和百科知识的完全自主、自足的系统。语言运用的原则体现更加普遍的认知原则, 因此描写语言必须以认知过程为参照。(2)句法不可能独立于语义和语用, 不可能是完全自主、自治、任意、无动因的。如果不考虑语义、语用、认知、功能等句法之外的因素, 仅依靠抽象的句法原则, 就无法对句法体系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3)语义不是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 语义结构体现的并不是语言符号与外部世界的直接对应, 并没有“客观正确”的方式能将语言符号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离开了人的认知, 语言就无法接近现实。语言所反映的现实结构直接映照的是人的认知结构, 而不是外在现实结构。句子的真与假不能凭客观的真值条件来决定, 而必须参照观察者基于自己的概念框架识解情景的方式来确定。“用以真值条件为基础的形式语义学来分析词语的意义是不充分的, 其原因有二:一是语义结构的描写与无限的知识系统有关; 二是语义结构不但反映了所观察到的情景内容, 而且也反映了这个内容是怎样建构和解释的。”[5] (4)语义学和语用学构成一个连续统(continuum), 两者都作用于语言的意义。语言的意义不仅仅来自于语言系统内部, 还与人和世界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规约性概念结构相关, 也与说话人的知识和信念有关。因此, 纯语义知识和百科知识是不能截然分开的, 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界线是模糊的。
哲学观的不同决定了语言观的不同。可以说, 如果不是以体验哲学观为基础, 认知语言学就不会形成上述语言观, 对一些传统的语言问题也不会提出如此具有创新性的见解。
四、体验哲学的不足体验哲学的创立提供了一条语言认知研究的新路径。该理论提出的一些新观点, 令哲学和语言学研究者豁然开朗。但作为一种新的哲学理论, 它对语言哲学问题的认识还没有做到无懈可击, 其论述过程中存在绝对化、主观化和片面化的倾向。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析哲学将主客体二元对立绝对化固然错误, 但雷可夫和约翰逊的体验哲学反对任何超验的东西, 用绝对的一元主义经验论代替绝对的二元论, 这似乎与分析哲学一样, 犯了绝对化的错误。如果只有体验的现实才是真, 那么现时状态可能是固定不变的, 可以用客观的术语来界定。然而, 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现时状态是多重现实构成的多重系统。并且如果体验理性思维植根于实在现实, 又如何解释早已存在的现实的起源与定义。如果承认身体内存在不确定的现实, 就不能认为现实全是体验的。另外, 将真值的对应论批判为错误的, 是否完全令人信服, 也值得讨论。
第二,就体验哲学的三条基本原则而言, 国内外学者目前已对前两条原则提出了质疑, 认为心智的体验性缺乏辩证法, 思维的无意识性过于极端。[6]
关于“心智的体验性”, 雷可夫和约翰逊指出:“推理是体验性的, 我们的推断形成来自于感觉运动以及其他基于身体运动的推断形式。”[3]77“意义通过身体和大脑产生, 不是符号与现实世界通过非体验性的联系而产生。”[3]495-496“概念和意义……是人类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大脑与客观世界互动的结果。”[2]83首先, 上述观点只是暗合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不全是雷可夫和约翰逊的新说, 因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早就提出“实践第一”以及“认识(认知)是主体与客体互动作用的结果”。其次,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 “心智的体验性”还需进一步完善:要承认范畴、特征、概念等的体现既需要有实证经验, 又要有主观的辩证思维; 既要有大脑、神经系统等主观因素的积极参与, 又要有外部世界客体即认知对象的积极参与, 更重要的是要有这两者的相互作用; 既要有经验知识, 也要有理性知识, 更重要的是要有这两者的科学结合; 身体经验的物质运动、实践活动对认识的形成有本源作用, 同样概念、范畴等认识对身体经验等物质运动也有反作用。
关于“思维的无意识性”, 雷可夫和约翰逊认为:“我们大多数脑力运动和智力操作是无意识的, 保守一点说, 至少有95%的思维是无意识的, 我们的所有知识和信念都是在概念系统的框架内, 而这个概念系统大多处在认知的无意识中。”[3]11-13这一论断与当今认知科学的观点相悖。当今认知科学认为, 认知是有意识和无意识共同作用的结果, 认知过程既需要大脑无意识的自动性作用, 也需要有意识的主动性控制[7], 需要一连串有意识的大脑活动[8]。体验哲学“绝大多数认知都是无意识的”观点过于极端, 而认知科学的“认知的有意识加无意识性”的观点相对比较客观。
第三,雷可夫和约翰逊声称体验哲学不继承任何业已发展的哲学理论, 是一种全新的哲学理论[3]496,并认为由于它的创建, 两千多年来人类关于哲学的思考已成过去, 哲学再不是原来的样子[3]3。如此言过其实的话语完全忽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思维、认识的观点。目前, 国内已有学者将体验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进行了对比研究[9-10], 结论是体验哲学观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许多方面有共同之处, 这表明体验哲学中的许多论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早已阐释过的。如此看来, 体验哲学的观点并不全是创新性的, 说它“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西方哲学观”[11]是站不住脚的。
此外, 雷可夫和约翰逊将过去的一切哲学观统称为客观主义。哈泽尔(Haser)认为这种“客观主义”只是他们为论证自己的观点而杜撰的“假想敌”, 实际上并不存在, 因为他们的论述缺乏准确的引用信息, 极少列举具体的参考文献或指出持该观点的学者姓名。同时, 雷可夫和约翰逊还多次扭曲和误解了所谓的“客观主义者”的观点, 对西方哲学思想也存在着诸多混淆和模糊的理解。哈泽尔还指出, 雷可夫和约翰逊一方面把某些学者的观点归入客观主义的范畴, 一方面又多次引用这些学者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论证, 这显然犯了论证自相矛盾的错误。[12]
五、结语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体验哲学批判了西方传统的哲学观如客观主义和唯理主义, 强调人的体验对认识客观世界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基于体验哲学观, 认知语言学才能对一些传统的语言哲学问题如范畴、概念、任意性、隐喻、转喻、语言与客观世界的关系等做出创新性的阐释。尽管该理论中的某些论述存在偏激、绝对化等缺点, 并因此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 但瑕不掩瑜, 其针对语言学中一些根本性问题所提出的极具说服力的观点值得语言学和哲学研究者思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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