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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1]28这一论断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党性是政绩观的核心与灵魂,政绩观是党性的检验标准与外在体现。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当前,中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在这一关键历史节点,科学认识并正确处理党性与政绩观的关系,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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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性的三重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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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作为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作风等在党员身上集中且具体的呈现。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党性是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政治灵魂。毛泽东同志曾对党性的内涵做过深刻概括,他指出:“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集体主义,就是党性。我们要使许多自觉的个性集中起来,对一定的问题、一定的事情采取一致的行动、一致的意见,有统一的意志,这是我们的党性所要求的。”[2]这一论述揭示了党性在实践层面的统一性、纪律性和组织性要求。从理论逻辑与实践要求的统一性出发,可将党性的深刻内涵概括为以下三个相互关联、有机统一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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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质维度:阶级性的集中体现与政治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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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绝非抽象的概念,其首要属性在于它是政党阶级性的最高度、最集中的体现。任何政党都是一定阶级利益的代表。党性正是这种阶级性在党员思想和行动上的内化与凝结。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其党性根植于工人阶级的阶级基础,反映的是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深刻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3]这段话揭示了党性的阶级本质及其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习近平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4]这一论断从理论上澄清了把党性和人民性对立起来的模糊认识。党性之所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因为它规定了党员政治行为的根本方向。一个党员如果党性不纯,就会在根本立场上产生动摇,就会在复杂形势面前迷失方向。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1]25-26这种信仰和信念,正是党性在本质层面的集中表达。从理论逻辑看,党性的本质属性回答的是“我是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为政绩观提供了不可动摇的价值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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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价值维度:公与私的根本分野与人民至上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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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的价值维度,体现为公私关系的根本立场问题。这标定了党员干部价值判断的基准线,成为检验党性纯度的重要尺度。党员干部在处理公私关系时的态度和行为,是检验党性的最直接、最现实的指标。党性要求党员必须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中国共产党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性的最高价值追求,就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命题深刻揭示了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党性越强,就越能站稳人民立场;党性弱化,就必然导致脱离群众、背离人民。在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搞“形象工程”与“政绩工程”,根子上是私心杂念作祟,是将个人升迁、小团体利益置于人民利益之上。习近平严肃指出:“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捞资本、谋升迁,不惜动用人力物力财力,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其中的动因不就是一个‘私’字吗?”[1]18-19党性的价值层面回答的是“为了谁、依靠谁”的宗旨问题,为政绩观确立了“为民造福”这一根本价值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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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践维度:知行合一的行动准则与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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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具体的、具有强大实践引领力的行动准则。习近平强调:“‘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也是共产党人的‘心学’。”[5]但“心学”的落脚点在于“行学”,党性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必须转化为实际行动、体现在实际成效上。党性的实践层面回答的是“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的方法问题。党性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践的要求。“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1]25“立身”“立业”“立言”“立德”,都离不开实际行动。党性体现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中,体现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中,体现在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中。“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性有其实践本质:党性不是说的,而是做的;不是看表态,而是看表率;不是看怎么说,而是看怎么做。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最终要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服务群众的实践中接受检验。那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的党员干部,那些“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的“太平官”,本质上都是党性不纯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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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绩观的内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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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政绩观,是科学把握党性与政绩观关系的前提。政绩观并非一个可以简单定义的静态概念,而是一个蕴含着深刻政治逻辑、价值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理论范畴。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事业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是党员干部整个精神世界在执政行为中的反映,要在与党性、人民性、实践性的关联中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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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立场问题决定政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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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的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习近平明确指出:“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1]25讨论政绩观,首要不是讨论“如何做出政绩”,而是讨论“为谁做出政绩”以及“站在什么立场上评价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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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1]28;有的“为了迎合上级、讨领导欢心,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1]28;有的“有了一点成绩,就伸手向组织要回报” [1]28。这些现象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共同的根源是“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1]28。政绩观的核心问题就是“站在谁的立场上出政绩”,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政绩就会指向为民造福;站在个人和小团体的立场上,政绩就会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政绩观的本质是政治立场的实践表达,政治立场是政绩观的“定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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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归宿是为民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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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场规定了政绩观的方向,人民立场则规定了这一方向的具体内涵。习近平反复强调一个核心论断:“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1]50这表明政绩的价值不是由创造者自我认定的,而是由受益者——人民——来评判的。在所有可能的政绩目标中,为民造福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其他一切政绩的最终衡量尺度。该论断将政绩的评价权交给人民,确立了“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的评判原则。反过来看,脱离人民的政绩观,政绩的创造者与政绩的受益者之间出现了断裂,政绩变成了“向上负责”的单向行为,而忘记了“向下负责”才是根本。把“为民造福”确立为政绩的核心,其理论依据是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这一论断的逻辑延伸是:离开为民造福,就没有真正的党性;离开人民立场,就没有正确的政绩观。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党所创造的政绩只能指向一个目标——人民的利益。政绩观的价值内核不是抽象的“政绩”二字,而是“为民”二字。离开了“为民”,任何政绩都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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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路径是真抓实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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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观要回答的是“如何创造政绩”的根本路径问题。正确的政绩观,最终必须落实为具体的实践行动——“实事求是、真抓实干”。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写到:“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6]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石。一切政绩,最终都要在实践中创造、在实践中检验。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出实招、求实效。这就要求批评两种相反的偏差:一种是“蛮干盲干”,“结果是虽然做了工作,有时做得还很辛苦,但不是不对路子,就是事与愿违”[1]86;另一种是“躺平不作为”,“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这两种偏差看似对立,实则同出一源,这都背离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真抓实干的实践要求。正确的政绩观不仅要求“干什么”的方向正确,还要求“怎么干”的方法正确。离开了实事求是和真抓实干,再好的愿望也会落空,甚至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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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的创造过程始终与群众的需求同频共振,其实践路径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开门问策”;不是“上级表扬才算”,而是“群众满意才算”。正确的实践观要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调查研究中找准真问题、真需求,在真抓实干中解决真矛盾、真困难,真正把政绩写在大地上、写进群众心坎里。同时,要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让实践成为检验政绩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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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政绩观是一个包含政治性、价值性、实践性的理论范畴。它的根本属性是政治性,核心内容是人民性,关键是实践性。科学认识政绩观的内涵,必须坚持从党性原则出发、从人民立场出发、从实事求是出发,在政治、价值、实践三个维度的统一中把握其完整逻辑。这是深入理解党性与政绩观辩证关系不可或缺的理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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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党性与政绩观的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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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党性决定政绩观的根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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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与政绩观的关系体现为根与叶、源与流的关系。党性是“根”是“源”,政绩观是“叶”是“流”。党性与政绩观的这种关系,深刻意蕴在于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党性的强度,决定了政绩观的质量。习近平指出:“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1]28这从逻辑上强调了党性的前提性和基础性地位。党性坚定,政绩观便会指向“为民造福”;党性弱化,政绩观就会发生错位,滑向“个人主义”或“功利主义”。习近平深刻揭示了这一机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做事动机并不那么纯正,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有的为了获取升迁资本,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大家一定要牢记创造业绩的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1]28政绩观出现偏差的根源在于党性不强、私心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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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与叶”“源与流”的关系强调的是党性的本源性地位。党性犹如树木的根系,决定着政绩观这一枝叶的生长方向与健康状态;党性又似源头活水,塑造着政绩观这一水流的方向与清浊。“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就揭示了这一道理。“固本培元”与“枝繁叶茂”的辩证关系,正是党性决定政绩观这一逻辑的生动体现。治理政绩观偏差,不能只从表象入手,而要从根源发力,从加强党性修养这一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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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性确立价值理性,政绩观提供工具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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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与政绩观体现了尺与度的关系。“尺”是党性的价值基准与评判标尺,它规定了何为正确、何为偏差的根本标准;“度”是政绩观在实践中的分寸把握与行动限度,它决定了在既定价值框架内如何合理作为、如何避免越界。习近平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1]18此论断揭示了党性的“尺度”功能是公与私的分野,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品格的根本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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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延伸,党性与政绩观的关系,本质上构成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党性解决的是“为何做”的价值理性问题,即根本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政绩观则侧重于解决“如何做”的工具理性问题,即在正确立场指引下选择什么样的发展路径和工作方法。党性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置于首位,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这一要求解决的是价值理性问题,即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而政绩观则是在这一价值理性规约下的工具理性,选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创造政绩、用什么样的标准评价政绩。党员干部既要积极创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显绩”,更要甘于深耕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作。这是对政绩观工具理性层面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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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意味着手段服从目的、方法服务宗旨。习近平批评了一些背离这一统一性的现象:“有的干部干事热情很高,但缺乏科学精神、求实态度,结果不仅没有出业绩,反而带来了一堆问题。”[1]105这是典型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脱节。动机可能是好的,但因为方法不当,结果适得其反。同样,如若背离了为民造福的价值理性,政绩实际上就成了“政疾”。习近平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1]70这些关系的处理,本质上是在价值理性规约下的工具理性选择。只有在党性确立的价值理性框架内,政绩观的工具理性才能发挥正确作用;离开了正确价值理性的规约,再精巧的工具理性也会偏离正确方向。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辩证统一,构成了党性与政绩观关系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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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党性修养内化于心、政绩实践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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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性与政绩观体现为知与行的关系。“知”表现为内化于心,“行”表现为外化于行,只有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形。党性修养就是一个“内化”的过程,即将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政治灵魂;政绩实践则是一个“外化”的过程,即将内在的党性原则转化为具体的行动和实际的成效。习近平对此有深刻论述:“特别是要把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武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30这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要求,正是对党性修养与政绩实践关系的精辟概括。“内化于心”,强调的是党性的内在性。党性不是外在的强制,而是内心的认同;不是被动的接受,而是主动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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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指出:“党性不可能随着党龄的增加而自然增强,也不可能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增强,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1]25“外化于行”,强调的是党性的实践性。党性不能停留在思想层面,必须转化为实际行动。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把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作为党性修养和锻炼的重要内容,敢于坚持真理,善于独立思考,坚持求真务实。”[1]27这里的“立身做事”“办老实事”“做老实人”,都是“外化”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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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一个双向互构的辩证过程。政绩观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政绩实践不仅是被动“体现”党性的外在表征,更能主动“反哺”党性本身。正确的政绩观引领下的实践,能持续巩固和提升内在党性修养;反之,错误的政绩观驱动下的行为,则会不断侵蚀乃至瓦解党性根基。由此,内化于心为外化于行提供价值定向,外化于行又为内化于心提供实践校验,二者循环往复、螺旋上升,最终构成党性修养与政绩实践的良性互动与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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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坚强党性践行正确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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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思想铸魂拧紧“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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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铸魂是从价值根基上拧紧政绩观“总开关”的前提,其核心在于以理论武装确立理想信念、以党性原则校准政绩方向,推动正确政绩观从外在规约转化为内生自觉。习近平指出:“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1]22 “总开关”就是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总开关”失灵,所有行为都会偏离方向。党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长期实践中锻造的政治品格,必须依靠系统深入的理论武装持续淬炼、不断升华。习近平强调:“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前后贯通学、及时跟进学,运用党的科学理论优化思想方法,解决思想困惑,检视自身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1]26-27这为思想铸魂指明了方法路径,一是深学理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融会贯通,领会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三是联系实际,把理论武装同改造主观世界、指导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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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要求看,思想铸魂要着力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价值层面,要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作为根本价值遵循,从根本上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课题。认知层面,要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是与非、正与邪的关系,做到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情感层面,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对群众的感情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体现在对群众“急难愁盼”的感同身受上。习近平指出:“感情是一个非常本质的东西,不带着感情去做接地气的动作,就是‘作秀’了。”[1]36思想铸魂的最终目的,是让正确政绩观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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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检视整改打磨党性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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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整改就是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进行经常性政治体检,在党性淬炼中不断纠正政绩观,实现自我净化与政绩校准的有机统一。习近平强调:“要对照正反典型进行自我省察,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7]这蕴含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王阳明的思想,“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揭示了自我修养、自我检视的内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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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视整改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自我革命精神。习近平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8]这种自我革命精神,要求党员干部经常性地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中央要求、对照群众期盼,查找自身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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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法路径看,检视整改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找准问题。当前需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重短期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等典型表现,是否存在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漠视群众急难愁盼等背离党性原则的倾向。二是深挖根源。检视不能停留在问题表面,要从党性高度深挖细查政绩观出现偏差的思想根源、制度成因和作风症结。检视整改必须上升到党性层面,找到问题的“病灶”。三是切实整改。整改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能“认认真真走过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检视整改不是一时之功,而是要常态化、制度化,时刻保持“检身若不及”的清醒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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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实干担当锻造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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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担当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和党性修养的落脚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9]习近平反复强调: “实干方能兴邦、实干方能强国、实干方能富民。”[1]94这告诉我们党性不是说的,而是做的;政绩不是写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习近平指出:“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 [1]129脱离实践,党性修养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脱离实干,政绩观就会流于空谈。实干担当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真干”是对“实干”在质上的要求,并非“假干”“虚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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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要求看,实干担当要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实与虚的关系。习近平要求“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反对华而不实、数据造假”[1]55。要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可持续的业绩,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二是显与潜的关系。习近平要求“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反对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1]55。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三是个与群的关系。习近平强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把干事热情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10]这体现了担当与群众力量之间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勇于挑重担、啃硬骨头,以“个体”的担当激发“群体”的奋斗热情;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善于把群众的智慧、经验和诉求汇聚成科学决策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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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不是蛮干,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从精神状态看,实干担当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习近平讲述自己在福建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的经历时提到:“当时,这项改革是有风险的······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林权改革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这个问题不解决,矛盾总有一天会爆发,还是越早解决越好。” [1]102-103这种“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的担当精神,正是党性坚强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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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制度约束用好“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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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约束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刚性保障。考核评价制度具有导向功能和激励约束作用。习近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1]正确的政绩观,既要靠思想教育来引导,也要靠制度约束来保障。思想教育解决的是“不想”的问题,制度约束解决的是“不能”和“不敢”的问题。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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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设计看,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习近平要求“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1]121。要坚决摒弃“唯GDP论”,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于考核全过程。二是科学性原则。习近平指出,“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1]129不同地区、不同岗位的干部,考核标准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因岗施策。三是激励性原则。习近平强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对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1]131要让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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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配套机制看,制度约束还需要三个支撑,即监督问责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和离任审计制度。习近平提出“三个区分开”,把先行先试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把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与明令禁止后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把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区分开,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同时 “离任要审计、终身要负责”,防止“拍拍屁股走人,官一路升上去”的现象。制度约束的根本目的,是让正确政绩观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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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12党性不是凝固的教条,而是扎根实践、与时俱进的政治价值操作系统;政绩观不是孤立的考核指标,而是党性在治理场域中的具象投射与行动刻度。从建党百余年的历程看,党性与政绩观的内在统一,始终是贯穿于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及治国理政的全部逻辑主线;向民族复兴未来眺望,二者关系的深刻把握,直接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成色。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本质上是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党性纯度的综合反映。新时代党员干部应当在党性修养和政绩观实践中,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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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当代治理实践深刻揭示了中国共产党党性与政绩观之间的深层逻辑。党性作为党员干部政治核心要素,与政绩观呈“源与流”“尺与度”“知与行”的辩证统一关系。本质维度,党性决定政绩观方向,体现为源与流的关系;价值维度,党性标定公私分野,体现为尺与度的关系;实践维度,党性内化为政绩观,体现为知与行的关系。以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用“思想铸魂、检视整改、实干担当、制度约束”四位一体实践路径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深刻把握党性与政绩观的辩证统一关系,对于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Abstract
Contemporary governance practices in China have profoundly revealed the deep theoretical logic between the Party spirit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its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As the core political element of Party members and cadres, Party spirit is in a dialectical unity with the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presenting a relationship of "source and flow", "ruler and measure", and "knowledge and action". In terms of essence, Party spirit determines the direction of the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which is a relationship of source and flow; in terms of value, Party spirit defines the boundary between public and private interests, which is a relationship of ruler and measure; in terms of practice, Party spirit is internalized as the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which is a relationship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To establish and practice a correct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with Party spirit, a four-in-one practical path of "ideological soul-casting, inspection and rectification, practical responsibility,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s" should be adopted. In the new era and on the new journey, deeply grasping the dialectical unity between Party spirit and the view of political achievements has signific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for ensuring the steady and far-reaching progress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and achieving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