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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导致理论和实践认识不统一,出现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误用和滥用。因此,有必要厘清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关疑难问题,系统构建中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保护 “信赖利益”是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法律特征;违反“先合同义务”是缔约过失责任构成的前提要件;“信赖利益”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对象;“信赖利益损失”大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
|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 信赖利益 先合同义务 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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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号:D9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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