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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论对范畴的界说,基本上都采用了描述的方式。这是由于以儒道为主流的先秦哲学思想认为,具体现象背后抽象的本质不可能直接用逻辑性的语言来表述。于是,就对各种抽象的哲学范畴通过以感性的“象”来描述从而对其加以界说。而初期文论的范畴就源于哲学,这样也就造就了文论范畴的描述性界说范式。而这种范式一旦形成,由于形式本身发展的独立性,也就把后来文论范畴的界说方式规定成了这种描述性。 |
关键词: 中国文论范畴 描述性 界说方式 |
DOI: |
分类号:I2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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